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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21 11:49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12岁及以上无接种禁忌症的人群做到“应接尽接”。我区将通过查验渝康码、育苗通、医院接种证明或禁忌接种证明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8月20日起,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培训机构、监所、景区、景点、车站码头、金融保险、文化娱乐、快递物流、货物仓储、窗口服务和其他重点场所等公共场所,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对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相关信息,对无接种禁忌症证明的人员要组织其到区内就近接种点尽快接种疫苗。同时将未接种人员信息及时报属地镇街。

2.已接种疫苗而无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金边标识码的人员,如:部分老年人、学生等因无智能手机无法出具标识码,在进入公共场所须出示疫苗接种单位发放的纸质接种凭证。

3.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或因身体原因需暂缓接种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开具证明。

4.严控适龄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进入全区医疗机构住院病区(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所(除被监管人员外)、学校、学前教育机构以及上述规定的其他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

5.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的人员(未安排接种的12岁以下学生除外)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6.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属地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各单位的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的自我管理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二码联查”要求。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请无接种禁忌症且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市民,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登记接种,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重庆市巴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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