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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街道新屋村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宣讲活动

发布日期:2022-01-07 16: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近日,新屋村妇联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有近60个家庭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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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村妇联主席郝巧梅同志首先向群众普及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地位,它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立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也为今后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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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了解读,强调家庭教育已经由以前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全社会共同参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活动,家长们提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认知层次。下一步,村妇联将继续发挥“联”字优势,统筹协调社会资源,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